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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伴盟理事劉千瑜好文!
在許多場合,「性別」其實是非必要資訊,甚至可能助長歧視動機的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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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伴盟理事劉千瑜好文!
在許多場合,「性別」其實是非必要資訊,甚至可能助長歧視動機的介入,聽聽千瑜怎麼討論與建議這件事...

(摘)有鑑於性別工作平等法以及就業服務法對於性別平等就業機會之保障,以及建立性別友善的線上與線下環境,筆者建議網路求職相關平台將性別資訊改為非必填項目,並且不使用身分證字號導出性別。即便是唯有特定性別才能從事之專業工作,也應斟酌提供性別資訊給徵才方。更進一步,網站設計上,應提供用戶機會來選填希望被稱呼的方式,包括稱謂與暱稱。 首先,求職者的性別的資訊是求職者專業以外的訊息,許多工作是不同性別的人都能勝任。提供求職者的性別資訊,或者通過身分證字號直接導出性別,可能增加廠商篩選履歷過程中的性別歧視。 此外,跨性別人士,包括性別流動或是非二元性別的求職者,性別認同與身分證上面的性別註記可能不一樣。直接使用身分證字號導出性別,會影響這些求職者的性別隱私,包括可能被迫出櫃或是被以不適當的性別稱謂稱呼。

由於身分證字號帶有許多資訊,一般瀏覽或是會員帳號也應考慮不再以身分證字號為註冊或服務使用之必要資訊。
https://tw.appledaily.com/forum/20210205/Q752TL3CVRBP3J53535HNIB6CE/?fbclid=IwAR0AGdLllRW1i2DoGll7rUOpu2yZrhWlSBjXC1lwUmgVaYvNFDe-XeD9k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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